命理中“贪合忘克(生)”的含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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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0-03-18 14:55:09
八字论命,干支五行的生克关系,是命理逻辑推算的核心与关键。他们的具体表现形式,就是合、冲、刑、克、破、害、墓、绝、值等。
需要说明的是,干支之间的这种生克形式,在干与支之间,因受干支动静与阴阳特性的影响,会呈现出不同的特殊表现。
除此之外,四柱干支之间的生克形式,不仅可以单独表现出某种生克关系,也可能同时具有两种,或者两种以上的关系。
比如:戊与癸合,就不仅具有合的关系,同时,也表现出克的关系;子与丑之间,也是一个道理;巳申之间,就具有合、克、刑、破等四种关系。
就合的关系而言,在天干则有五种合,在地支,则有六合,三合、半三合(生旺之合、旺墓之合,生墓拱合)等,情况比较复杂。
所谓“贪合忘克”,或者“贪合忘生”,就是干支之间,因为有合的关系,而出现的合拌、合住、牵绊之象。
就像现实生活中,人与人之间,因为有了感情,或者得到某种利益,而产生的不作为行为。比如:因私而忘公,因情废义,玩物丧志、懈怠懒惰等等。
当然,也可能是因祸得福,志向迁移;或者专情倾力,心无旁骛;其具体吉凶性质,大体还是要根据命理大局、喜忌来决定,具体说来,大体如下:
一、天干五合的生克救应;
每个天干,皆有其原象,有象的结合。天干相合与救应的关系,古人的总结大体就是:
乙与庚相合,救应了甲木,庚金贪合忘克,不伤害甲木;丁与壬相合,救应了丙火,壬水贪合忘克,忘记克丙火了;
己与甲合,救应了戊土,甲木贪合忘克,不去克戊土了;辛与丙合,救应了庚金,丙火贪合忘克,不去克庚金了;
癸与戊合,救应了壬水,戊土贪合忘克,不去克壬水了。阳天干比喻为兄长,阴干比喻成妹妹。妹妹嫁了个丈夫,那个妹夫就不去伤害当哥哥的了。
看过这段文字之后,似乎可以得出结论:相合关系优先于相克,所以就有了贪合忘克之说。
不过,同时问题也就随之出现,其一、阳干都那么窝囊?都要靠出卖自己的妹妹,来保证自己的安全?
其二、阳干都那么好色,都会为一个女子而放弃自己的事业?其三、阴干皆那么重手足情,都会献身于敌家,来保护兄长的安全?
似乎男人都很下作,女人都很伟大。三个最明显的问题是:1、天干相合,救应与天干所在的位置,及距离有无关系呢?
2、相合双方的坐支之间的关系是不是也要看呢?3、乙庚相合,如果化为金,岂不是更增加了克木的力量了吗?那怎么就救应了甲木呢?
因为,甲乙、丙丁、戊己、庚辛、壬癸之间的关系不一定是兄妹,作者用意仅是一种比喻,其目的是为了说明相合救应及贪合忘克的道理。
难道甲乙之间只是兄妹,不会是姐弟了?不能是夫妻,手足了吗,兄弟、朋友、同事?同一五行阴阳属性的天干,也许就是一对夫妻。
如果甲、乙是一对夫妻,乙庚合救应甲木,就不是舍身救夫了,反而有让甲戴绿帽子的象了。
本来乙是甲的妻子,庚是乙的正官,是乙的其他男人,乙跟着庚金跑了,那么甲乙之间不就分手了?
既然这个相合,能够救应,既然贪合能忘克,那得救的不仅仅是阳干,阴干也能。比如:甲木以己土为财,乙是克已的;
庚合乙木,那乙就贪合忘克,不克己了,那己土就得以保存了,那么庚金就是己土的儿子,这是儿能救母的道理。此理可以类推至其它相合。
既然贪合可以忘克,当然贪合也就可以忘生,因为相生和相克是同等的关系。
比如:甲是丁的母亲,甲与己合的话,甲就不生丁火了;己生庚,假如己与甲相合,被甲合走了,那么己此时也不去生庚金了。
乙与庚相合,庚不克甲木,但是如果甲辰,那么就是甲木用它坐支中所藏的乙木透出来,获取庚金,乙木成为了甲木的工具,此时庚金不是甲的敌人,而是甲所要获取的对象了。
同理,丁与壬相合,壬不克丙火,如果是丙午,或者丙戌,那丙火通过自己的坐支午火或者戌土中的丁,透出来获取这个壬水,这个壬水是丙的官星,那么这个壬就不是丙火的敌人了。
我们也能反过来想,乙庚相合,庚不克甲木,如果甲申,甲木用自己坐支申中透出来的庚金来限制乙木,这个乙木不是朋友了,也能看成乙木是甲木要获取的对象了。
丁壬合,壬不克丙,如果丙申的话,那么丙火就用坐支申中透出的壬水去制合丁火,丁火不是朋友,而是对象,甚至是敌人。
天干与天干之间的各种作用关系,都与位置距离密切相关,比如:甲日干怕庚七杀,而庚在年柱,乙在时柱。
本来庚与甲的距离较远月柱隔在那里,但乙庚相合,反而将七杀给合过来了,这有引狼入室的象。如果庚和乙年月相合,这时候庚就不会伤害甲木。
另外,就干支之间关系来讲,是君臣关系,干君支臣;干支之间也分内外,干为外,支为内。